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两会”工作部署精神,有效发挥科协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提高学术交流对科技创新的引领力,按照《辽宁省科协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管理办法》要求,现开展2024年度省科协省级学会学术交流平台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并为项目的主办或第一承办单位,每个学会申报不超过1个项目。 (二)申报项目须在2024年内完成,学术会议举办地在辽宁省内,规模不少于100人。 (三)学术会议项目名称应准确、规范、名实相符,不得随意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峰会”“高端”“高峰”“巅峰”等字样。内容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质量和实效,主题设置不得超出主办单位职责范围,设立分论坛、子论坛、平行论坛应紧紧围绕主论坛活动主题。 (四)申报项目须为机制性会议,原则上为省科协省级学会学术交流平台中的项目(详见辽科协办发〔2018〕5号《关于重新确定辽宁省科协省级学会学术交流平台的通知》和辽科协办发〔2021〕8号《关于新增辽宁省科协省级学会学术交流平台的通知》)。新增机制性会议须另提交前两届学术会议及成果证明材料,如获得资助,自动纳入省级学会学术交流平台。 (五)申报单位应具备实施项目的能力,有必要的工作积累和工作经验,基本工作条件(人员、办公条件、经费保障等)有可靠保障。 (六)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经省民政厅年检合格,有独立财务账号,申报项目须有自筹经费(含社会资助等)和配套资金。 (七)主题锚定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聚焦“八大攻坚”任务,围绕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重点产业集群开展的学术会议项目,将优先给予资助。 二、申报办法 (一)请各申报单位填写附件中的《辽宁省科协省级学会学术交流平台项目申报书》,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材料双面打印一式3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给省科协学会部。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8日。 三、资助方式 申报项目汇总后,省科协组织评审,公布学术交流平台项目资助名单和金额,并于第三、四季度分两次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给予经费拨付。 四、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24-23221503 电子邮箱:lnkxxhb@sina.com(电子版报送时发送邮件标题及电子版文件标题为:申报单位+项目标题)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 邮编:110167 本通知及申报书可从省科协网站下载(辽宁省科协网站:http://www.lnast.net)。 附件:辽宁省科协省级学会学术交流平台项目申报书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