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电机工程学会于1962年经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成立,是由辽宁省从事电机工程相关领域的科学技术工作者及有关单位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非营利性、学术性社会团体。 主要任务是: (一)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电机工程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二)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电机工程科学技术知识,推广电机工程领域先进技术;组织青少年参与电机工程领域的科技活动。 (三)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内外、省内外电机工程科学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学术交流和友好交往; (四)开展电机工程领域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举办专业技术、科技管理学习班、培训班,提高电机工程科技工作者的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 (五)开展电机工程科学技术发展方向、产业发展战略、科技规划编制以及重大技术经济课题的调查、探讨和研究,提出咨询和建议。 (六)接受委托承担科技项目评估和论证,科技成果鉴定,科技规划编制,技术规程、标准的编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证,以及电力科技成果奖的认证与申报,工程可行性研究,和电力事故技术调查分析; (七)开展电机工程技术领域的咨询和技术服务,举办科技展览,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八)编辑出版科普报刊、专业学术论文集及科技文献,传播电机工程科技信息; (九)表奖在科技活动、科学技术普及和学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团体以及科技和管理工作者,举荐科技人才; (十)反映会员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举办为会员单位服务的事业和活动,建设和谐学会,把学会办成会员之家。 与其对应的国家社团组织为中国电机工程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