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航海学会
发布日期:2023-12-18

辽宁省航海学会于1978年经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成立,是依法登记成立的由地方从事航海工作及交通、海军、海洋、渔业等系统中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自愿结成,非营利性学术性法人社会团体,是推动我省航海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促进航海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发展的重要力量。

主要任务是:

(一)开展航海学术交流,活跃航海学术思想,促进航海科学发展,提高航海科技水平,推动航海科技的自主创新;

(二)弘扬航海科学精神,普及航海科学知识。推广先进航海技术和科学管理经验,开展青少年航海科技活动;

(三)接受政府部门委托,对国家和地方航海事业发展战略、政策和建议中的重大项目进行决策论证,提出决策建议;

(四)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开展航海科技奖评审和奖励工作、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2、表彰、奖励在航海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航海科技工作者。

(五)开展航海产业及其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服务、转让和展品展览等工作,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

(六)组织航海类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接受委托承担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工作、科技文献和标准的编审工作;

(七)组织编辑出版航海科技书刊、文集,研究与编写有关中国航海类史书,传播航海科技信息;

(八)组织开展国际航海科技交流活动,促进国内外航海科技合作,发展同国外航海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的友好交往;

(九)充分发挥本会在航海科技界、学术界、企业界的凝聚优势,发展和加强与港、澳、台地区航海工作者、科技团体及企业界的联系和学术交流;

(十)维护本会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本会会员的意愿和要求,举办为本会会员服务的活动;

(十一)为航海事业的发展、为保护航行安全以及为自身发展的需要,开展其他必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