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腐蚀与防护学会于1980年9月成立,经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依法登记,是从事腐蚀与防护工作的科技工作者、管理工作者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自愿组成的学术性、专业性社会团体,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主要任务是: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组织腐蚀与防护技术及应用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调研、考察和推广工作; (二)接受国家和省市及行业委托的科技发展、重大项目咨询与论证;组织防腐施工专家评审; (三)接受委托,承担科技项目评估、组织科技成果鉴定、标准编审; (四)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组织举办科技展览,推荐先进技术和优秀产品; (五)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讲座,对会员进行再教育,提高和普及腐蚀与防护科技知识,传播先进科学技术; (六)培养、发现人才,并向有关部门推荐人才,反映会员呼声,举办为会员服务的各种事业活动。 (七)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情况和意见,加强与各省、市、自治区腐蚀与防护社团及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开展学术交流。 与其对应的国家社团组织为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