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土木建筑学会于1959年经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成立,是依法登记成立的具有公益性的社会组织,是辽宁省土木建筑科学技术工作者个人和团体自愿结成,非营利性学术性法人社会团体,是推动我省发展土木建筑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力量。 主要任务是: (一)开展学术交流,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研究和学术考察; (二)普及土木建筑科学技术知识,推广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经验; (三)开展科技创新,参与辽宁省城乡建设和建筑业协调发展的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助力辽宁经济社会发展。 (四)组织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创作竞赛和土木建筑科技创新奖评选; (五)开展跨省区学会业务合作,促进国际学术交流, 加强同港澳台地区及国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六)进行继续教育、技术培训和青少年科技活动,推动知识更新; (七)举办专业展览、编辑出版学术专著、刊物和科普读物; (八)承接科技评估、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技术标准研制、国家和省科技奖励推荐等政府委托工作或转移的职能; (九)承担符合宗旨的社会公益活动; (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 维护科技工作者职业的合法权益;举荐人才,表彰奖励在学术交流、科技普及等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科技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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