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振动工程学会于1988年经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成立,是由振动工程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主要任务是: (一)在振动科技领域内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促进省内外民间国际科技合作,编辑、出版科技书刊和音像制品; (二)对省内有关振动科技领域的发展战略、政策和经济建设大决策进行科技咨询,接受委托进行科技项目论证、科技成果鉴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科技文献和标准的编审; (三)提供振动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四)开展对会员和有关科技人员的技术培训,开展旨在提高全民族科技和文化素质的其他教育活动,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传播、推广先进技术; (五)发现并推荐振动科技领域内的人才,表彰奖励在振动科技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会员和科技工作者; (六)举办为会员服务的有关事业和活动; (七)举办符合本学会性质和宗旨的其他业务。 与其对应的国家社团组织为中国振动工程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