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颗粒学会于2009年7月14日成立,经辽宁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依法登记,是辽宁省从事颗粒技术生产、科研、教学的工作者、企事业单位自愿组合,并依法登记的非盈利性、学术性的法人社会团体。 主要任务是:学术交流、咨询服务、业务培训、成果推广、科普宣传等。 (一)立足本省开展省内外、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促进颗粒科学的应用领域与制造业间的技术交流和合作; (二)推广先进技术,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三)普及科学知识,促进颗粒学知识的广泛传播; (四)进行在职科技工作者的技术培训工作; (五)接受委托,承担科技项目成果和新产品鉴定,技术标准和技术文件的编审、产品图纸的审查,技术仲裁和产品质量的诊断; (六)维护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向政府或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呼声。 与其对应的国家社团组织为中国颗粒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