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于2004年10月8日成立,经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依法登记,是全省各地独立、非独立或联合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有志于生产力促进事业的科技管理工作者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质的社会团体。 主要任务是: (一)受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委托,对全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实施行业工作指导和相应管理,参与制定及发布本行业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 (二)对全省生产力促进工作的现状、发展方针、政策、法规、中长期规划开展调查研究,并向政府管理部门提出政策建议; (三)为会员服务,积极探索为政府、社会、企业、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服务的模式,逐步拓宽各级生产力促进机构作为科技成果转化中介组织的服务领域与职能,完善服务手段,使协会发展成为政府实施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助手,成为传播国内外科技信息、经济信息的媒介,成为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的催化剂,成为培育企业快速成长的智囊,成为企业家创新的参谋,成为科技成果供需双方的桥梁; (四)为在全省建立健全规范化的生产力促进工作的市场运行规则出谋划策,监督指导会员及本行业从业人员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科技中介服务工作,劝止、纠正违背行业规章和职业道德准则的行为; (五)受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委托,组织全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及协会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组织生产力促进机构从业资格评审以及示范中心的考核、推荐等工作; (六)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内外交流合作,借鉴国外(境外)生产力促进机构发展的成功经验,推动我省生产力促进机构的国际化进程,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七)组织会员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建议和呼声; (八)做好统计、报表等日常管理工作。 与其对应的国家社团组织为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