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0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2020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二、2020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收入预算批复总表
三、2020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支出预算批复总表
四、2020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五、2020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按功能科目批复总表
六、2020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七、2020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八、2020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批复表
九、2020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2020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一、2020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二、2020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三、2020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四、2020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批复表
十五、2020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批复表
十六、2020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项目等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七、2020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债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八、2020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九、2020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二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批复表
二十一、省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批复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辽宁省科协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科协办发〔2019〕3号)
辽宁省科协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辽财预〔2016〕717号)(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决算信息是指经省财政厅批复的省科协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以下简称部门预决算)。
第三条 预决算公开的原则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信息。确保公开及时、内容全面、真实完整、形式规范。
二、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 省科协为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主体,人事财务部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本部门的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公开内容
第五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情况。
(二)部门预决算。除涉密信息外,应公开经省财政厅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作出解释说明。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
(三)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按照“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分项公开,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公开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在“三公”经费决算信息中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量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在公开部门预决算时,应一并公开政府采购情况。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在采购文件中公开项目采购预算,采购时尚未确定项目预算金额的,可不公开具体预算金额;采购活动完成后,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公开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总体情况及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五)预算绩效信息。要按照省财政厅对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逐步将年度预算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公开,在部门决算中公开主要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情况在相关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公开。
(六)逐步公开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和资产变动情况。
四、公开时间和方式
第六条 部门预决算应在省财政厅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
第七条 在省科协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同步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五、公开程序
第八条 提前做好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准备工作,参考省财政厅预决算公开参考文本,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及机关事项审批流程后,在规定时间将部门预决算公开文件及时上传至省政府门户网站邮箱和省科协网站。
第九条 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主动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情况,及时解疑释惑,密切关注工作中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
六、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密切联系科技工作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
(二)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优化学术环境,促进学科发展,推进创新体系建设。
(三)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参与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加快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助力创新发展,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五)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弘扬科学家精神,培育科学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建设科技创新智库,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法规制定和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促进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七)发现培养杰出青年科学家和创新团队,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科技人才。
(八)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加强同海外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交往与联系。
(九)负责对所属省级科技类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对市、县(市、区)科协和基层科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机关
2.辽宁省科学技术馆
第三部分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0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9455.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740.9万元;
2.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3165万元;
3.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4.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万元;
5.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其他非税收入550万元。
(二)支出预算9455.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927.9万元;
2.项目支出6528万元。
在支出预算9455.9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0年预算收支比2019年减少772.1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92.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84.7万元,资本性支出8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
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主要原因为压减政府采购规模。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45.5万元,比2019年减少31.5万元,下降40.9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5.7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39.8万元,比2019年减少31.5万元,下降44.18%),比2019年减少31.5万元,下降44.18%。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公车改革。
2020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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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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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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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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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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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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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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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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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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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公务接待费
|
5.7
|
5.7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71.3
|
39.8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71.3
|
39.8
|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2020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2020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2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2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2020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事业发展类项目共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事业发展类项目共1个,涉及资金1000万元,编制事业发展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普活动(项):反映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支出。
11.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学术交流活动(项):反映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编制学术期刊和学会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12.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技馆站(项):反映各级政府科技馆、站的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2020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部门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