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老科技工作者协会于1991年5月经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成立,是由退离休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和老科技工作者团体自愿结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全省性、非营利性群团组织。 主要任务是: (一)加强老科技工作者协会之间的联系和协作,探讨老科技工作者的特点及协会的活动、发展规律,沟通信息,交流经验,促进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老专家参与我省科技与社会发展规划的编制,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向政府部门提出决策性的建议和意见。组织老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考察、决策论证、调研咨询、科技开发、工程设计与监理、新技术推广、科技及经济建设项目评估和技术攻关等活动。 (三)发动老科技工作者面向贫困地区,积极开展服务“三农”工作,投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发挥老科技工作者的优良传统和专业特长,广泛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工作,重点是面向青少年、面向农村、面向城市社区,开展普及科学知识工作,为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素质做出贡献。 (五)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老科技工作者的志愿,积极搭建科技、经济、医疗、卫生、保健、教育等服务平台,开拓老科技工作者发挥作用的渠道; (六)组织老科技人才资源的开发活动,向国内外举荐老科技人才,为发挥老科技工作者的才华再做贡献创造条件。 (七)面向老科技工作者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评定工作,为发挥老科技工作者的作用创造条件。 (八)表彰奖励在五个文明建设中做出贡献的老科技工作者,弘扬“开拓、奉献、求实、创新”精神。 (九)开展同国外及港、澳、台老科技工作者及其组织的友好交往与合作活动。 (十)关心和维护老科技工作者及其团体的合法权益,反映老科技工作者的愿望、要求和建议,努力建设老科技工作者之家。 与其对应的国家社团组织为中国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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