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医药学会
发布日期:2023-12-18

辽宁省中医药学会于1979年经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成立,是依法登记成立中医药卫生工作者自愿结成,非营利性学术性法人社会团体,是推动我省中医药发展的重要力量。

主要任务是:

(一)开展各种形式的中医药学术活动,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研究和科学考察活动;加强学科间和学术团体间的横向联系与协作;

(二)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中医药学术技术、信息、科普等期刊、图书、资料及音像制品;

(三)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提高会员及广大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学术水平,在广大群众中进行中医药学的普及和宣传;

(四)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中医药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会员权益,为会员提供交流、咨询、技术转让等服务;

(五)组织中医药专家协助政府对中医药政策法规、发展战略、科技政策和管理决策进行论证;

(六)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转变职能中委托、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七)按照规定经批准,评选和奖励优秀的中医药科技成果、学术期刊、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宣传、奖励医德高尚、业务精良的中医药医务人员;积极开展中医药科技和人才评价,发现、评选、推荐和培养优秀中医药科技人才,表彰、奖励在中医药科技活动中成绩优异的会员,以及在学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会工作人员;

(八)开展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加强同有关国际及地区有关组织、学术团体及学者的联系,促进国际中医药人才的资格互认工作;

(九)本会对专科分会实行直接管理,与各市中医药学会实行工作协调和业务指导;

(十)本会对中医药科技成果的研究与评价,推进健康服务产业的发展,为有关部门提供科技咨询,促进中医药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

(十一)本会对中医药学术期刊的管理,提升期刊品牌和影响力,促进期刊在学术交流、学科发展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十二)本会对中医药文化传承和弘扬积极工作,扩大中医药文化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