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护理学会于1991年经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成立,是依法登记成立的辽宁省护理科技工作者的组织,是自愿组成的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地方性社会组织。是发展辽宁省护理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主要任务是: (一)开展国内外护理科技学术交流,组织护理科技重点课题的研究和科学考察活动。 (二)大力推广护理科技知识、先进技术与科研成果。 (三)开展继续护理学教育,鼓励和组织会员努力学习业务和不断更新医学、护理学知识,提高会员及广大护理科技工作者的业务水平。 (四)开展科普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卫生知识水平和增强自我保健意识。 (五)编辑出版发行护理杂志、科技书籍及其他护理学术资料。 (六)发动会员对国家和省重要的护理政策和有关问题发挥咨询作用,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七)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进行护理科技项目论证,科技成果鉴定,科技文献编审、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护士注册和其它各项工作。 (八)推荐、奖励优秀学术论文、著作和科普作品,宣传和奖励在学术活动中作出优异成绩的优秀专业委员会和优秀学会工作者。 (九)开展护理专业咨询服务。 (十)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呼声,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服务。 (十一)专科护士的培训及业务水平(资格)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