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辽宁省首席科学传播专家评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4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科协:

为深入实施《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在科学传播中的重要作用,提升科普服务能力,省科协将组织开展2023年辽宁省首席科学传播专家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数量

本批聘任首席科学传播专家数量共20名。

二、人选基本条件

1.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学风。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备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学术水平或专业技能得到同行的广泛认可。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学术权威和社会声望,能够正确把握和引领学科及相关领域科普工作发展方向。

3.热爱科普工作,努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在科普管理、科普创作与出版、科普活动、科学传播等方面经验丰富,效果显著。

4.组织协调能力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能引领同行科技工作者、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开展科普工作,身体健康。

三、推荐评聘程序

(一)推荐

各省级学会、各市科协负责从相关学科、专业、领域、行业、地域遴选推荐首席科学传播专家人选。每个单位推荐人选数量不超过5人。曾已推荐,未被聘任人选,拟再次推荐的,须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二)评选

省科协组织评审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测评,根据测评结果,按照学科、领域、行业进行排序,确定首席科学传播专家初步人选。测评内容主要有:推荐人选近年来开展科普创作、科普理论研究、科技服务、科普队伍建设等科学传播方面成果,以及在本学术领域利用科研场所、国家重点实验室、重要科研设施设备等科技资源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科普活动等成绩。

(三)聘任

经省科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确定首席科学传播专家人选,公示无异议的,聘任为第三批辽宁省首席科学传播专家。

四、有关要求

1.各省级学会、各市科协是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的主体,要积极抓好各学科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的组建工作。各级科协要为科学传播专家团队搭建和健全科学普及和传播工作平台创造条件,充分调动学会和专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学会和专家领衔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公益性科普服务,通过扎实有效的科普工作推动团队建设,不断提升科普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各省级学会、各市科协要立足实际做好首席科学传播专家推荐工作,充分酝酿专家人选,填报《2023年辽宁省首席科学传播专家推荐表》。请于2023年8月20日前,相关材料( 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发至联系邮箱,纸质版2份盖章后发至省科协科普部。

3.各级科协组织、有关单位应加强对科学传播专家开展活动情况、先进事迹、优秀成果的宣传。省科协将择优向中国科协推荐典型案例、典型人物、科普作品、理论成果等,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给予支持和表彰。

联系人:王兴前 024-23268307,18698822095

邮箱:lnsgybgs@126.com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智慧三街159号省科技馆613室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

附件:1、辽宁省首席科学传播专家管理办法(试行).doc

2、2023年辽宁省首席科学传播专家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