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首席科学传播专家管理办法(试行)》(辽科协办发〔2021〕65号)有关规定,为加强科学传播专家工作室建设,更好发挥科学传播专家工作室在科学知识传播、科普能力建设、科普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及科普资源建设,省科协组织专家对首席科学传播专家工作室2023年度建设工作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如对评估结果有疑义,请于6月17日前向辽宁省科协书面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 联系人:王旭东 电 话:024-23221674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608室 邮 编:110167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