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九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8日

各市科协,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高校科协和企业科协: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九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3〕5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科协决定开展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九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一)奖项设置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奖项设置个人奖和团队奖。

(二)评选条件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在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科技工作者。

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奖团队负责人不作为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

2.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

(1)团队负责人须符合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的评选条件,为业界公认的学术带头人,担任本团队主要研究领域核心技术负责人,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对团队的学术方向、成果产出、队伍建设、组织协调等方面起决定性领导作用。

(2)团队承担国家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重大科研任务,取得创新性和系统性的重大科技成果。

(3)团队应依托一定的科研平台,围绕一个学科领域或研究方向,进行长期合作研究与开发,团队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团队结构稳定、合理,具备较强的内部协作关系,主要成员须有女性科技工作者。

(4)团队应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得到同行公认。

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获得者不作为候选团队负责人。

(三)组织推选

1.沈阳市科协、大连市科协可推选本地区候选人2名、候选团队1个;其他市科协可推选候选人1名、候选团队1个;

2.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选本学科领域候选人1名、候选团队1个;

3.高校科协和企业科协可推选本单位候选人1名、候选团队1个。

二、第九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

2.从事基础科学、生命科学或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候选人学籍关系或工作关系应在国内,在读博士生应为全日制)。

4.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获得资助后该项目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二)组织推选

1.沈阳市科协、大连市科协可推选本地区候选人2名;其他市科协可推选候选人1名;

2.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选本学科领域候选人1名;

3.高校科协和企业科协可推选本单位候选人1名。

三、推选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扩大人才发现和举荐视野,注重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提名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和创新团队。突出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导向,优先提名承担“卡脖子”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任务,并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和创新团队。

2.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不要求提供论文影响因子等内容。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等是评价的重要参考,应与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中的有关内容对应。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3.推选单位和候选人、团队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客观、准确、完整。对于申报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或团队被投诉,推选单位及候选人或团队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4.人选推选要注重向长期在科研和生产一线的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倾斜,关注企业一线女性科技工作者。代表性成果和贡献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候选人(团队)应为该成果的主要贡献人或主要完成人。

5.候选团队的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持续发展和服务能力。候选团队须提供依托项目的佐证材料、代表性成果,以及反映团队建设水平、影响力、团队负责人和成员实际贡献等有关内容。

6.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既要注重目前已承担的科研工作取得的成果及表现出的科研潜力,也要注重拟申请资助项目的创新性。

7.每位候选人须明确参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团队奖(负责人)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中的一项,个人奖候选人不得作为团队奖成员参评。每位候选人(团队)原则上只能由一个渠道推选。

8.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或团队负责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或团队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须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推选单位统一组织。

9.申报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办理,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选资格。

10.候选人获奖后,推选渠道和所在单位应为获奖者搭建培养和用好人才的平台。获奖者应积极参加中国科协组织的国情考察、座谈交流、科技服务等活动。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推选单位和候选人于2024年3月12日17:00前,按照以下要求报送有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纸质版材均由推选单位统一报送,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

(一)候选人填报

1.电子版材料线上填报,要求如下:

请候选人注册“中国科协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http://kecaihui.cast.org.cn/login),以下简称“评审系统”,在线填写《提名表》和附件材料等,进行STID认证,凭“推荐码”提交。“推荐码”由推选单位联系省科协领取并发放给候选人。STID(Science & Technology ID)作为科技人才身份标识,以科技人才唯一编码实现人才唯一识别。通过STID可为科技人才提供期刊论文、奖励评价、学术交流等科研活动场景服务。

《提名表》(附件1、2、3)仅供参考,具体填写信息以“评审系统”为准。请对应上传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重要奖项等附件材料,以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团队依托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无固定模板,加盖公章)、征求意见表。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团队须上传依托项目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团队形成的批准文件或项目立项书、任务下达书、合同签署材料等。

候选人或候选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上传加盖公章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人选征求意见表》(附件4)。候选人或候选团队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的须上传加盖公章的《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附件5)。

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须上传的有关证明材料:博士生请提供研究生院出具的在读证明,需写明专业及拟毕业时间;在站博士后请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及工作协议。

2.纸质版材料要求如下:

(1)《提名表》一式3份(以“评审系统”导出为准,含签章页原件)。

(2)附件材料1套,与“评审系统”上传的附件材料一致,胶装成册。

(二)推选单位填报

1.《推选工作报告》纸质版1份。内容包括候选人或团队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以及确定推选的候选人或候选团队等,报告中对所推选的候选人或团队逐一分别写明推选意见(每个推选意见300字左右)。推选工作报告须加盖推选单位公章(高校科协、企业科协须加盖科协印章,不可用所属单位公章或其他部门章代替)。

2.《候选人(团队)信息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1份。对应栏目无推选人选的可不填,加盖推选单位公章。

《推选工作报告》和《候选人(团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含Word版和PDF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

省科协组织联络部

联 系 人:高 琳 周生金

联系电话:(024)23221497 23212013

电子邮箱:lnkxzlb@163.com

收件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省科协612室

附件:1.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提名表(样表)

            2.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候选团队提名表(样表)

           3.第九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表(样表)

           4.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人选征求意见表

          5.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6.候选人(团队)信息汇总表(推选单位填写)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8 日

(组织联络部供稿  高琳撰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