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才
  • 关于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辽宁省拟提名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科技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评选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27号)要求,经辽宁省提名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领导小组组织评审,拟提名朱万成等10名同志为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人、金属凝固与电磁调控团队等2个团队为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团队。现对拟提名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6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拟提名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辽宁省提名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4-23212013(传真)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609室邮 编:110167   附件: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辽宁省拟提名对象名单.doc  辽宁省提名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领导小组办公室(辽宁省科协代章)2023年4月27日
  • 辽宁省科协2023年度组织联络工作要点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科协: 现将《辽宁省科协2023年度组织联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辽宁省科协2023年度组织联络工作要点.doc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
  • 关于印发《辽宁省学术头雁遴选与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辽宁省学术头雁遴选与资助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 附件:辽宁省学术头雁遴选与资助管理办法.doc
  • 关于申报2023年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科协,各高校科协: 为鼓励科技创新和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2023年省科协继续开展资助出版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理、工、农、医等基础学科和应用基础类、工程技术等学术著作,具备较强的学术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原创性等特点,字数原则上不少于20万字(译著、论文集等汇编作品、未做修订的再版作品、外文著作、教科书、工具书、专题报告、说明书等不在资助之列)。申请出版资助的著作,须为成稿但尚未出版,且没有得到任何出版资助。第一作者须与出版社签订正式出版合同,行业内知名出版社优先资助。 二、资助对象 凡在辽宁省内正式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科技研发、生产和教学工作的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工作者均可申请,对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作者的书稿予以适当倾斜。 三、资助数量 拟资助出版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20部。其中重点资助10部,每部资助出版费3万元。一般资助10部,每部资助出版费1.5万元。根据著作水平,由评审专家确定重点资助或一般资助。 四、申报要求 1.资助项目由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科协和高校科协组织推荐,不受理个人申报。各推荐单位应认真负责,择优推荐。各省级学会限报2部,沈阳市科协、大连市科协各限报5部,其余各市科协限报2部,高校科协限报1部。 2.申请人要确保书稿内容无知识产权争议,如涉及任何违法违规问题均由作者负责。获得资助的著作,在出版物封面左上角使用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专用标识,并在出版印刷完成后邮寄十本样书到省科协。 3.第一作者本人按要求填写《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表》,同时须提供此著作的正式出版合同复印件。合同应在有效期内,如合同超期,著作实际尚未出版的,应有补充协议,合同或补充协议签定的出版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7月31日。 4.上一年已获得省科协出版资助项目的,下一年不再资助。同年同一主要完成人的著作资助不超过1部。 五、材料报送 1.《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著作成稿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以PDF文件格式提交;著作主要完成人(限前4名)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与出版社签订正式出版合同的复印件(有补充协议的,一并提交)。 3.推荐单位提交《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汇总表》电子版1份,推荐工作报告1份,主要包括发布信息情况,候选著作申报情况,评审专家组成情况,评审过程,公示情况,著作的出版价值,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4.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申请者自行留底。 5.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4月30日前择优上报省科协,通过电子邮箱上报的材料(邮件主题)标明“XX单位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材料”字样。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省科协组织联络部 联系人:王潇 周生金 联系电话:(024)23221491 23212013 电子邮箱:lnkxzlb@163.com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省科协S6门 邮 编:110167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表.doc 2.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汇总表.doc 3.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专用标识.doc
  • 关于申报辽宁省学术头雁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学术领军人才的服务和成长助推工作,落实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在塑造发展新动能上实现新突破,加强与学术头雁的联系,动态了解其学术成就,使人才服务工作更加精准,深度打造创新领军人才发展新平台。省科协决定继续开展辽宁省学术头雁资助项目,对学术头雁牵头开展的学术会议、科技服务、专题调研等学术交流活动给予资助。现就申报辽宁省学术头雁资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已获得“辽宁省学术头雁”称号,并作为主要负责人在2023年度内有计划开展学术会议、科技服务、专题调研等学术交流活动。 2.申请人所在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并且具备开展相应活动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3.与省级学会联合开展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申请人所在单位有配套资金资助的,或已获得其他资金赞助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由省级学会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结合本学科领域工作实际,对全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推进作用,围绕我省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问题。 2.申请人须认真填写《辽宁省科协学术头雁资助项目申报书》,经学术头雁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省级学会。省级学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组织三名以上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价并给出意见建议,形成项目评价报告。 3.省级学会择优1项报送省科协。 4.省级学会将《辽宁省科协学术头雁资助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和学会出具的项目评价报告于2023年4月7日前报省科协,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5.省科协将给予申请人所在单位一定经费资助,项目申请人须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反馈材料。 三、项目管理方式 1.项目确定。省级学会对申请人申报项目的实际意义及学术影响力进行评估,择优上报省科协。省科协审核后,确定资助项目,根据项目类别,给予经费资助。 2.结果反馈。项目确定后,项目申请人要尽快启动相关工作,2023年10月31日前,申请人完成该资助项目的全部工作,并提交项目总结验收相关材料。内容包括:项目总结或调研报告、经费决算及相关活动照片、视频影像、宣传成果等材料,胶装成册并加盖项目负责人单位公章及推荐单位公章。 3.宣传工作。各项目承担单位(申请人)也可自行向相关部门报送或在有关刊物上发表,但需注明为省科协资助成果,同时将采用情况报省科协。 四、联系方式 省科协组织联络部 联系人:王潇 周生金 联系电话:(024)23221491 23212013 电子邮箱:lnkxzlb@163.com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省科协S6门 邮 编:110167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 附件:辽宁省科协学术头雁资助项目申报书.doc
  • 关于开展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协,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院所科协,各企业科协: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2〕5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科协决定开展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范围 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团队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条件和范围均按照附件1要求执行。 二、推荐渠道及推荐名额 各推荐渠道严格按照附件1提名工作要求推荐本地区、本单位或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 (一)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1.各市科协推荐本地区候选人、候选团队。沈阳市、大连市推荐候选人名额不多于2名、候选团队名额不多于1个;其他市推荐候选人名额和候选团队名额均不多于1个; 2.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高校院所科协和企业科协推荐候选人名额和候选团队名额均不多于1个。 (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 1.各市科协推荐本地区候选人。沈阳市、大连市推荐候选人名额不多于2名;其他市推荐候选人名额不多于1名; 2.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高校院所科协和企业科协推荐候选人名额均不多于1名。 三、材料报送 材料均为线上提交。请各推荐单位和候选人于2023年2月13日17:00前,按以下要求报送有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省科协组织专家评审,选出正式候选人,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行网上提名。 报送材料包括: (一)推荐单位提交材料 推荐单位提交推荐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候选人或团队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以及确定推荐的人选等,报告中对每个推荐人选或团队分别写明推荐意见(每个200字左右)。推荐情况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将报告电子版(含Word版和盖章后的PDF版)发送至省科协组织联络部邮箱lnkxzlb@163.com。 (二)候选人填报材料 请候选人注册“中国科协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http://kecaihui.cast.org.cn/login),在线填写提名表和有关附件材料等,凭“推荐码”提交至提名渠道。“推荐码”是建立提名关系的重要标识,由推荐单位向省科协组织联络部申领后,发放给所推荐的候选人。具体申报、提名等环节的操作流程参考评审系统左侧通知公告栏《申报指南》,各项填报信息以系统提示为准。 《附件材料》应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围绕重要科技奖项、重大科研项目、代表性论文和著作、重要发明专利等提供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候选人或候选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上传盖章版《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人选征求意见表》(见附件5)。候选人或候选团队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的须上传盖章版《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见附件6) 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须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博士生请提供研究生院出具的在读证明,需写明专业及拟毕业时间;在站博士后请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及工作协议。 四、联系方式 省科协组织联络部 联 系 人:高琳  周生金 联系电话:(024)23221497 23212013 电子邮箱:lnkxzlb@163.com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   附件:1.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docx 2.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提名表.docx 3.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候选团队提名表.docx 4.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表.docx 5.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人选征求意见表.docx 6.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docx
  • 关于表彰第十三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获奖者的决定 关于表彰第十三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获奖者的决定.pdf